欢迎光临华东五金城知识产权保护系统!
首页 最新资讯 宣传培训 政策法规 制度建设 产品鉴定 商户风采 维权在线
华东五金城知识产权保护系统政策法规

一不小心就中招了,店老板请收好这份知识产权法律提示!

发布时间:2023-01-06   阅读次数:100

1企业名称不得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字号或商标

个人创业从事经营活动前,一般需要登记企业名称。企业名称由行政区划名称、字号、行业或者经营特点、组织形式组成。经营者在选择字号时,不得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字号或商标,否则会因构成不正当竞争或商标侵权而被追究法律责任。

2不得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等相同或近似的标识

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经过权利人的持续使用推广,具有了与其他经营者明显区别的特征,权利人对此享有专用权。其他经营者若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相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权利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构成不正当竞争。

3销售商品时应注重审查商品的合法来源

根据商标法、著作权法及专利法规定,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销售侵权复制品及未经许可实施专利的行为,均属于侵权行为。经营者作为销售商,在购进商品时应注重审查商品的合法来源,否则可能会因未尽到审查注意义务购进并销售侵权商品而被追究法律责任。

4宣传资料等不得擅自使用他人享有著作权的作品

宣传自身商品或服务时,除法定情形外,未经许可,擅自使用他人享有著作权的文章、字体、图片、视听作品等,比如将他人享有版权的图片应用在产品包装、企业网页或者宣传资料上,企业微信公众号发布的文章擅自使用他人享有版权的图片,均属于侵犯著作权的行为。

创业开店,打拼事业的同时莫要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望广大商户在工作生活中注意保护自身的知识产权,也要避免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


投诉维权窗口我要投诉维权 >

华东五金城知识产权维权办公室

热线电话:0523-82511133

电子邮件:hdwjczjb@126.com

来信来访:泰州市姜堰区姜堰大道 8 号 华东五金城M9行政大楼一楼南侧

邮政编码:225500

返回顶部